我校药学院荣获“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”荣誉
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、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推荐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知》(国中医药办医政发〔2017〕25号)文件精神,在全国范围内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推荐和评审。由于贵阳中医学院药学院对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所作出的卓越贡献, 2017年11月9日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授予贵阳中医学院药学院“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”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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